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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的幸福
发布者:宣传处 来源:驻马店检察 发布时间:2025-07-16 浏览次数:11

幸福是什么?也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或叱咤风云于庙堂之上,或闲淡漂泊于山水之间。而作为一名从事环境资源工作的检察官,我理解的幸福应该是一场言辞恳切的磋商让多年的环境治理难题化解于谈笑之间,一件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让危险废物消失于处置车间,一场激烈的论辩交锋让犯罪分子反省自身积极悔悟。这是我的幸福,我想,也是每一个环境资源检察人的幸福。

确山县西依桐柏伏牛两山余脉,东眺黄淮平原,境内自然风光优美、自然资源丰富。为更好守护生态环境,凝聚打击犯罪与守护公益的合力,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优势,2023年3月,确山县检察院成立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我担任办公室主任,从此,我的工作不仅仅是坐在办公室里审查案件、撰写法律文书,更多的是要深入一线,实地调查取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环境治理中的棘手问题。

2023年,我院办理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比往年翻了几番。其中,杜某军等20人污染环境案件被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督办。此类案件涉案地域广、涉案人员多、修复费用高、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在对被告人杜某军等12人(涉案的魏某某另案处理)提起公诉同时,为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及时处置好涉案的剩余378.69吨危险废物,修复被损坏的生态环境,经市院同意,决定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我院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收集、固定生态环境损害证据,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夯实证据基础。2023年3月14日,我院对该案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次日履行公告程序。同年7月13日,我院将案件移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经报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同意,9月15日,市检察院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多次释法说理,最后与12名被告达成调解意见,杜某军等12名被告全部认可检察机关诉讼请求,自愿主动缴纳生态修复及剩余危险废物处置费用887163.15元。

2024年3月31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意见。后在环保部门监督指导下,涉案危险废物全部处置完毕,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

刑事案件办结了,行刑衔接也做了,但是为何危废案件频发?我陷入了深思。通过多次走访调研、查阅资料,我梳理出驻马店市相关部门职能管理缺位、政策宣传缺失、流程监控缺席、修复治理缺责等突出问题。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磋商,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制定。2023年12月4日,我院向确山生态环境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提出强化执法检查等建议。

该建议一经送达,确山生态环境分局立即整改落实。我院与相关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健全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4份,监督确山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整治行动3次,排查企业20余家,更换过期标识20余处,查验台账100余册,开展联合法治宣传30余次。我院持续跟进监督,先后到广东省某企业、驻马店某企业开展回头看。此外,我院积极向县政府建议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长效机制,获得支持。

我们通过以检察履职推动诉源治理,据统计,2024年,确山县境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犯罪率同比下降87.76%,累计清理危废2000余吨,收缴生态修复金300余万元,建设生态林200余亩。该做法得到省人大环资委、省市院、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王某生等7人、杜某军等20人污染环境案被驻马店市院评为典型案例。2024年2月,我带领的“绿益朗陵”环境资源检察办案团队因成功办理系列案件被河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评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我们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2024年河南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身为一名年轻的员额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的业务能力得以快速提升。2023年11月,本人有幸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的污染环境犯罪研讨班。在这里,我学习到了污染环境案件办理的前沿理论,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思想交流,与同行们分享了办案心得。基于以竞赛促进业务能力锻炼的理念,2024年4月,本人参加了河南省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荣获优秀选手称号;6月,参加了河南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南部赛区论辩赛,荣获优秀奖。 

环境资源领域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也是一场全新的探索。如果每个高质效案件都如同一滴水,那么无数个水滴亦可汇聚成大江大河,奔涌东流。每一次深入企业、村庄,我都能深切感受到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渴望。当我看到那些因污染而受损的土地逐渐恢复生机,看到清澈的河流再次流淌,看到村民们满意的笑容,我的心中都会涌起一股难以言表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正是我作为一名环境资源检察官所追求的幸福。守一方水土,护一方青绿,余生,做一个幸福的环资检察人,面朝检徽、春暖花开。

(办案检察官:确山县院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主任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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