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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话3·15】 假冒品牌吹风机、仿冒商标标识?检察履职护消费,这些维权技巧请收好!
来源:遂平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3-15

【检话3·15】

假冒品牌吹风机、仿冒商标标识?检察履职护消费,这些维权技巧请收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消费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知名品牌的商标不仅是企业的核心资产,更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放心标识”,可总有不法分子妄图“傍名牌、赚快钱”,制售假冒商品、仿冒商标标识,既侵害知识产权,又坑害消费者。近日,遂平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假冒知名品牌吹风机的侵权案件,用司法办案守护消费安全。

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犯罪嫌疑人倪某某盯上知名品牌吹风机的市场,委托他人生产印有该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盒,又购入假冒的品牌说明书、防伪二维码,将整套商标标识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8万余元,非法获利5000元。犯罪嫌疑人赖某某明知是假冒名牌的吹风机,仍以每台368元的低价批量购入100台,并加价至950元对外销售,最终非法获利5.8万余元。这些假冒吹风机经多层转手加价流入市场,不仅让品牌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损,更因无质量保障,给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案件移送至遂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面对涉案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等繁杂证据,逐笔核对、抽丝剥茧,全面梳理犯罪事实、核实涉案金额与违法所得,为依法指控犯罪夯实证据基础。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的情况,检察官多次面对面释法说理,引导二人真诚认罪悔罪。倪某某、赖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全额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10月,遂平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倪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

1.面对市场上的各类商品,尤其是家电、数码等产品,切莫因贪图低价而掉入假冒伪劣陷阱,同时牢记这些实用维权小技巧,遇到侵权行为不再慌张:

2.选正规渠道,拒贪小便宜:优先选择品牌官方旗舰店、线下授权专卖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对远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正品”“尾货”“代购”保持警惕,低价往往是假冒伪劣的重要信号。 

3.留存全套凭证,做好证据固定:购买商品时,务必索要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妥善保存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物流信息、商品包装及防伪标识照片,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4.发现问题及时查,第一时间维权:收到商品后,及时核对商标、产品型号、防伪码等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退换货;若协商无果,不要拖延,及时采取后续维权措施。

5.牢记维权渠道,依法理性维权: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当地消协等渠道投诉;若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现制假售假犯罪线索,直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

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以检察履职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屏障,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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