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国补、下单返利、购瓷砖赠三轮车……各类超值促销话术轮番上阵,看似薅羊毛的惠民福利,实则可能是不法商家精心编织的诈骗陷阱。不少消费者被丰厚的优惠福利蒙蔽双眼,轻信商家噱头、贸然付款,最终落入骗局、遭受财产损失。
王某某经营某品牌瓷砖专卖店,自2025年5月起,因门店资金周转困难、背负贷款压力,萌生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他对外谎称瓷砖厂家推出国家补贴、购物返利、下单赠送三轮车等优惠活动,以此吸引顾客。被害人李某、项某某等十人信以为真,陆续向王某某支付钱款,王某某累计骗取财物11万余元。钱款到手后,王某某并未兑现任何促销承诺,资金被其用于周转还债。
经查,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
广大消费者选购建材、参与各类商家促销时,务必擦亮双眼。面对高额补贴、购物返利、赠送大件商品等力度异常诱人的活动,不要急于转账付款,尽量通过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活动真实性,谨慎预付大额资金,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经营途中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题,但不能逾越法律底线。资金紧张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筹措,切莫虚构活动骗取顾客钱款。心存侥幸实施诈骗,非但无法化解债务危机,最终必将面临沉重后果。诚信守法,才是长久经营的根本。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驻马店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豫ICP备16025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