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网站,今天是:
【以案释法】微信群里的“低价种兔”骗局
来源:泌阳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8-07

养殖户小明经营兔舍两年,一直想引种扩大规模,可本地种兔价格偏高,他翻来覆去算了好几遍账,始终没舍得下手。

有一天,他在一个本地养狗微信群里看到广告:“内蒙直供优质种兔,价比本地低三成,整车直达县城。”配图里肥硕的白兔让他动了心,当即添加发布者小刚的微信。电话里小刚谈吐爽快,把品种、成活率、运输保障说得头头是道,算下来能省好几千,两人很快敲定了采购量。

“先转1000元定金锁货,两天内发车。”小刚语气笃定。小明没多想,当天就转了账。当晚小刚发来一段逮兔视频,昏暗灯光下白兔攒动,可全程没拍到养殖场场地。小明心里掠过一丝迟疑,但想着定金已付,便没再多问。

次日一早,小刚又发来装车视频:货车尾厢摞着兔笼,工人来回搬运,背景还有货车发动声。紧跟着发来银行卡号:“货已上路,把15000元尾款打过来,下午就到县高速口。”看着实打实的装车画面,小明彻底放下顾虑,立刻转了尾款。

他借好三轮车,中午就守在高速出口,连午饭都没顾上吃。可从正午等到日落,过往货车过了几十辆,始终不见拉兔车的影子。他一遍遍拨打电话、发微信,从无人接听变成消息被拒收——他被拉黑了。冷风灌进领口,小明才猛然惊醒:自己被骗了,当即攥着转账记录报了警。

警方顺着资金和社交线索快速追踪,很快将小刚抓获归案。真相大白:小刚根本没有养殖场,也没有半只兔子,广告、视频全是网上搜罗的素材,专盯着想省钱的养殖户下手,从一开始就打定了骗钱的主意。公安机关遂以小刚涉嫌诈骗罪将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后认定,小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售卖蒙古兔的信息在微信群里发布,骗取他人财物16000元,数额较大。遂以小刚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小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场瞄准养殖户省钱心理的“物美价廉”的低价种兔生意,最终让行骗的小刚付出了牢狱之灾与罚金处罚的双重代价。

检察官提醒:

这类“低价养殖货源”骗局,专挑农户、养殖户的省钱心理下手,在此提醒大家增强防骗意识:

1.大宗养殖采购务必核实对方经营资质,优先选择实地考察、当面交易,切勿轻信陌生微信群、短视频里的“产地直供”广告;

2.坚持货到付款或第三方担保交易,绝不提前支付大额尾款,定金也要控制在合理比例;

3.对方只发零散视频、拒绝视频连线看场地、反复催促转账的,务必高度警惕;

4.一旦发现对方失联、拖延发货,立刻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驻马店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豫ICP备16025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