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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融入统一大市场•驻检在行动】检察建议靶向发力 助推非遗领域虚假宣传乱象治理
发布者:第六检察部 来源:驻马店检察 发布时间:2026-09-14 浏览次数:20

开设【服务保障融入统一大市场•驻检在行动】专栏,目的在于聚焦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破除市场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生动检察实践,进一步推进和落实省院《关于强化检察监督服务保障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展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检察作为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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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靶向发力 

助推非遗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治理


花了高价体验“非遗理疗”,事后发现商家根本拿不出任何非遗认证。

文玩文创店在某平台自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实为博取流量客源。

今年初,驿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下称办案组)陆续收到群众举报,称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有不少商家打着“非遗”旗号引流,实际全是虚假宣传。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2026年1月5日,办案组启动专项排查,利用大数据模型将辖区非遗名录进行比对,初步发现线索,随即立案展开调查。

调查走访中,办案组协同“益心为公”志愿者,对开发区使用“非遗”标识宣传的商家进行统计并实地调查,最终锁定两家商户均在线上线下多个场景使用“非遗”字样进行宣传营销,营销的理疗养生馆门头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在某平台推广宣传中含有“某氏非遗”“非遗头疗”“非遗传承”字样;文玩文创店在某平台推广宣传中,含有多个“非遗”字样,且两家商户均无法提供合法的非遗项目证书或授权证明。

“‘非遗’标识未经授权擅自用于商业宣传,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办案组负责同事表示。在履职过程中,办案组通过查阅河南省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法律法规库、理论研究库,并咨询相关专家,确定“非遗”标识具有特定公益属性和文化价值,擅自使用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也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严肃性和传承生态。

2026年3月11日,驿城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利用“非遗”虚假宣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商家依法处理,并加大辖区巡查执法力度,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于2026年3月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商户进行查处。经查,两家商户非法使用“非遗”字样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属实。

经批评教育,商户认识到错误并立即整改,关闭相关网店,删除了线上线下所有“非遗”宣传内容,两户商家均向行政监督机关提交了整改情况说明。

为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该行政机关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美容美体、文玩手工等“非遗”字样使用高发行业进行了专项排查,共检查商户12家,对新发现的在某平台存在类似违法行为的陶艺、银饰、DIY手工坊等商户,责令整改到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商户通过正当渠道申请“非遗”,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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