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驻马店市检察机关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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