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开车将人拉到赌场参与赌博,没承想因此获罪。2025年1月16日,经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对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1800元予以没收。
2024年4月初,吕某(已判决)等人在泌阳县山区寻找场地开设赌场,组织多人赌博,冯某某为获取不当得利,在王某某(已判决)的介绍下,于2024年4月5日、6日、7日三天晚上,负责开车把参赌人员拉到赌场参与赌博,共计获利1800元。2024年4月10日17时许,公安机关将吕某等人开设在泌阳县高邑镇山区的赌场查获,抓获涉赌人员30余人,查获赌资12万余元。
2024年10月22日,冯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参与涉案的事实,退出违法所得1800元,并主动预缴罚金。
22025年1月16日,驿城区检察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2025年3月11日,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驿城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于君莉提醒:赌博不仅是一种恶习,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国家严厉打击有关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无论是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还是参与赌博,亦或是为开设赌场提供各种工具、开车接送等“细微服务”,均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抱有侥幸心理。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赌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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