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驿城区检察院提醒: 以“婚恋”为由,骗的不仅是你的钱,还有你的青春
来源:驿城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7-30
本以为是“天赐良缘”,哪知“如意郎君”竟然牵手多名女子,其实这并不是“机缘巧合”,而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甜蜜陷阱”。2024年7月28日,被害人盛某提起王某某借“结婚”之名,行诈骗之案,仍懊悔自已被“恋爱”冲昏了头脑。
2017年3月,王某某通过某交友平台与被害人盛某认识,后王某某隐瞒既往婚史和其与张某育有一女的事实,谎称收入高,有能力做大工程,在与盛某确认恋爱关系后,以愿意与盛某共同生活并与之结婚骗取盛某的信任,后多次以资金短缺、投资工程项目、患病需要救治等理由骗取盛某人民币97万余元。同年底,王某某同样通过某交友平台与被害人陈某认识,谎称其单身、无子女、收入高,在与陈某确认恋爱关系后,以编造做工程、协调拨款等理由骗取陈某20余万元,二人交往期间还生育一女。另查明,王某某在与盛某、陈某交往期间,同时还与张某、任某保持恋爱关系。
2023年9月21日,驿城区检察院以王某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2024年6月26日,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王某某退赔被还害人盛某某、陈某某全部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婚恋诈骗行为人通常会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伪装成虚假的身份,以引起被害人的兴趣和信任。他们提前购买衣物装备、伪造证件材料、虚构背景、故事来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这种虚假身份是他们进行骗局的第一步,旨在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和感情投入,最终目的仍是向被害人提出经济上的请求获取财物。婚恋诈骗,对被害人带来的不仅是金钱上的损失,还有心理上的创伤。
对此,驿城区检察院建议广大群众要提高防骗意识,谨慎处理财物。要及时了解此类犯罪特点,防患于未然。保持交友的警惕意识,尤其是网络虚拟世界交友,在投入感情时,务必要增强防范意识,通过线上与线下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基础上,再与对方开展进一步的交往,否则有可能陷入情感骗局。另外,对社会交往中的金钱往来应提高警惕,对于他人提出各种名义的钱款需求,务必三思而后行,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