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流园区内,一箱箱贴着“飞天茅台”“专用茅台”标签的白酒正通过某物流快递发往全国。谁能想到,这些包装精美的名酒,竟是民房里灌装流水线的产物——如何破局打击这场横跨包材、生产、销售的制假售假案?看检察官带您揭开犯罪真相。
深夜民房的“名酒工厂”:散酒灌出“大牌”
在驻马店市某县一处偏僻民房内,谢甲正指挥着几人熟练地将散酒倒入回收的名酒酒瓶。从鲍某某处购得的带有“茅台”、“五粮液”等带有商标标识的包材堆成小山,谢乙负责灌装,李某粘贴标签,郭某某打包封箱……这条隐蔽的生产线每天都能产出数件“品牌名酒”。为了“打开销路”,谢乙还在QQ空间和朋友圈发布“专做各种高档白酒”信息招揽生意。
下游买家白某某经閤某某、涂某某从中牵线,从谢甲处以26万元的价格进购100件假“飞天茅台”和160件假“中央军委办公厅专用茅台”,閤某某从中收取6万好处费;另一位下游买家朱某某从谢甲处以最低每件275元的价格进购假茅台酒393件,再通过某物流网点以每件700元的价格进行网络售假,驻马店物流点工作人员高某某及郑州物流点工作人员范某某明知是假酒,仍帮其储存发货、代收货款等;下下家蔡某则是从朱某某处购买假冒茅台酒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由朱某某等人代为发货。一条“产-供-销”黑色链条在利益驱动下运转,直至2024年7月31日公安机关的突击检查才打破了这场“造富幻梦”。
依法审查逮捕:电子数据织就证据天网
遂平县检察院坚持全链条打击理念,一方面认真审查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物流单等电子数据,从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进行深挖,准确适用逮捕的法定条件,分别研判多名涉案嫌疑人是否具备证据条件和刑罚条件,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人、取保候审5人,追捕1名物流人员;另一方面在继续侦查和补充侦查提纲中列明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明涉案白酒来源、去向、销售方式、流通方式、市场价格、实际销售价格等事实,在去除退货件数后准确认定各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数额,形成完整、全面的证据,全方位打击“产、供、销”链条上的违法犯罪行为。
追捕漏犯+自行补充侦查:从物流单里揪出“隐身人”
检察官在审查物流单据时发现,多个关键发货时段的物流联系人均显示“范某某”,但前期侦查未对该人物建档。通过比对通话记录、物流点监控,终于锁定了范某某——这个在链条中负责联系物流公司对外发货的关键角色,竟因前期身份信息模糊漏网。
“追捕!他掌握着多地销售渠道,必须全链条打击。”2024年9月,遂平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并在范某某到案后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查清范某某帮助朱某某联系物流、销售假酒的事实和具体金额,进一步佐证了销假者朱某某和生产者谢甲等人的销售金额,成为印证该条产供销网络的重要一环。
综合履职:充分保护商标权利人权利和公益权益
在梳理刑事案件证据时,检察官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查,谢甲等人使用的假冒商标涉及多个知名企业,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商誉,更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另外,办案组还主动联系“五粮液”、“茅台”等商标权利人,告知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根据销售记录、非法获利精准为其计算赔偿依据。
2025年3月7日,遂平县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谢甲等10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閤某某等3人、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鲍某某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判令主犯谢甲按照其销售金额68457元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05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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