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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来源:遂平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4-28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为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新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和市检察院统一安排,向社会发布县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如下。

一、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信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扎实开展“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三个专项活动。进一步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辖内群众到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处理,全面落实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各业务部门

二、推动“河长+检察长”制改革落地见效,守护绿水青山

根据《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加强与河长制成员单位全面协作,探索县内河湖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异地管辖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以司法手段助力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第一检察部

三、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工作

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结合司法办案,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助力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健全完善“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落实,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

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探索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持续抓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推动建立解决和预防“挂案”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加大对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加大对新型非法集资、洗钱、骗取贷款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预防力度,适时编发典型案例,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综合业务部、各业务部门

五、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切实保障被侵权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及时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宣传。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对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涉科研骨干的捕诉层报省级检察院审批。助力遂平进一步提升区域竞争力。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

六、推动开展窖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认真落实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会签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窖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的意见》,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全县窖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窖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健全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合力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

七、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落实高检院五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八条措施,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办理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编发典型案例,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第一检察部

八、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卷审查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上级法院认为“需纠未纠”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查办执行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第四检察部、第三检察部、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促进司法公开

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原则上每年每项业务都要开展。推进和规范听证室建设,用好中国检察听证网。建立听证工作季度通报、指导督导制度,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部门:综合业务部、各业务部门、办公室

十、依法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拓展业务数据公开范围和深度,做好数据解读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动态发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方面办案数据,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部门:综合业务部、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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