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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反诈进社区”宣传活动
来源: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7-18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反诈进社区”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民反诈在行动”工作部署,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宿鸭湖街道宋庄社区开展“反诈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警示+法律解读+互动答疑”的形式,为群众送上“防骗指南”,切实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筑牢反诈安全屏障。


以案释法:揭露诈骗“新套路”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诈骗手段。

• “刷单返利”陷阱:以“轻松赚钱”为诱饵,诱导群众下载虚假APP,前期小额返利获取信任后,要求大额充值后消失。

• “冒充公检法”骗局:骗子伪造“通缉令”“逮捕令”,以“涉嫌洗钱”“账户异常”为由,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

• “养老投资”诈骗:针对老年人群体,以“高息理财”“养老项目”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后卷款跑路。

“这些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检察官提醒群众,“凡是要求转账的陌生电话,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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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划清诈骗红线


干警们现场发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手册,结合法律条文解读诈骗行为的刑事责任: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官通过具体案例,警示群众勿因小利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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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答疑:传授防骗“小妙招”


活动设置等互动环节,干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 “三不一多”原则:不轻信陌生电话、不点击未知链接、不随意转账汇款,遇可疑情况多核实。

• “国家反诈中心”APP功能演示:现场指导群众安装使用,演示“风险查询”“紧急止付”“举报线索”等操作。

• “反诈口诀”记忆法:编创“陌生链接不乱点,转账之前要确认;公检法来电别慌张,官方核实最稳当”等顺口溜,帮助群众快速记忆。

“原来诈骗手段这么多,今天学到了很多防范技巧!”居民张阿姨感慨道,“回去要讲给家人听,尤其提醒老人别轻信‘高息理财’!”

此次“反诈进社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检察蓝”守护“民生安”,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编辑:肖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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