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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12-17

中共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0日至4月2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集中整改期间,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5次,党组(扩大)会10次,建章立制10项。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固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开展整改工作,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上级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成立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每周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逐条对账销号,推进系统施治。

2.针对持续推进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为第四检察部补充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2名,实现了条线业务的专班办理;二是配齐配强院领导班子,调整充实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0名青年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进一步提升;三是新招录4名检察官助理和2名司法行政人员,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3.针对以巡促治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责任,逐级审核把关;二是开展财务制度培训,明晰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三是研究制定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对2023年度财务收支和内部控制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4.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保障;二是明确学习重点,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检网院等平台开展干警培训,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全年学习不少于100学时;四是抓好研讨交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结合检察工作研讨交流9次;五是抓好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依托汝检夜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平台,组织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5.针对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建立动态提醒约谈通报制度,做好学习前通知和学习中提醒,相关培训均已100%完成;二是结合学习进度及时开展督察,下发通报2期;三是聚焦学习重点,印制干警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四是8月23日组织全员理论知识测试,检验理论学习成效。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履职责任;二是研究制定《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压紧压实;三是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各部门内部联动;四是定时排查舆情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五是举办涉检舆情应对和“三同步”工作机制落实专题辅导,切实提升干警应对涉检舆情的协调处置能力。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涉检网络舆情。

7.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专题学习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落实方案,确保将要求条条落地、件件见效;二是坚持将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事项,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分工;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纪律作风和机关安全督察工作,印发4期检务督察通报;四是着重做好“三个衔接”,在严惩执法司法腐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正风肃纪上持续用力,结合省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案件自查评查。

8.针对压力传导不够问题。一是坚持把常态化排查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作为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抓手,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二是严把干警自查问题质量,进行认真甄别。同时,将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纳入检察官执法司法绩效考评,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三是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反馈问题中涉及办案违规问题的个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9.针对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手册,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相关填报要求,未出现连续两个季度“零报告”现象;三是加大填报督促力度,逐月统计“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组织全体干警到市纪委监委宣教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10.针对推进整体工作争先创优意识弱化问题。一是召开全体干警会再次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如何立足本职岗位争先进、创一流”主题研讨交流。目前,检察宣传工作县(区)院排名第二,检察信息工作排名第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排名第二;二是对照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实行量化管理;三是先后3次召开会议通报检察业务数据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加强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四是组织有关检察建议方面业务的学习,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提升。

11.针对抓案件质量不够问题。一是对反馈问题中的个案开展核查,对案件承办人给予相应处理,相关案件已整改完毕;二是院领导上讲台授课5次,围绕不起诉案件办理、高质效办案等主题进行深入讲解;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督促各业务部门案件办理强化内部监督;四是印发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每季度适时提醒卷宗归档,同时严把归档案卷质量关,进一步增强严格司法、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

12.针对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标准不高问题。一是组织员额检察官认真学习上级院关于刑检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相关文件,办案人员对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严肃性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研讨,引导检察官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审慎发表案件处理意见,记录人员完整如实记录;三是对反馈问题中的个案开展核查评查,相关案件已整改完毕。

13.针对执行省院意见跑偏走样问题。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再次深入学习上级院相关业务文件,明确执法司法标准;二是组织检察干警进行业务知识培训4次,开展检察业务知识测试;三是对反馈问题中的具体案件开展案件核查,相关案件已整改完毕;四是积极开展典型案例推荐活动,我院报送的2个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14.针对对数字检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及时调整数字检察工作专班,不断优化数字检察的办案指挥中心功能,细化落实周审核、月通报制度,推动工作专班实质化、高效率运行;二是坚持向先进学习,购买相关书籍,开展数字检察业务知识全员培训;三是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定期通报各部门模型使用情况,目前应用最高检、省院数字检察模型平台模型9个,自建模型3个,获取线索178条,经排查成功办理案件9件。

15.针对刑事检察不专不强问题。一是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刑事检察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警办理刑事案件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二是运用“捕诉一体”优势,切实做好引导侦查工作,及时收集、补充、固定证据,提高案件捕诉质量;三是通过深入自查、剖析研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相关检察建议入选全省重罪条线优秀检察建议;四是针对反馈问题中的具体案件,通过开展自查评查,相关案件已整改完毕。

16.针对社区矫正监督存在漏洞问题。一是8月2日联合县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同堂培训,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二是督促县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联合县司法行政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大检查,及时消除监管漏洞;三是及时下发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劝返脱管人员1名,督促公安机关上网追逃1名。

17.针对民事监督办法不多问题。一是开展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提请市检察院抗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395万元;二是深入学习了相关规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已向市检察院备案;三是与审判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已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

18.针对公益诉讼检察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办理耕地保护案件3件,推进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综合治理,同时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件,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办理保护蓝天、碧水、净土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2件,在新增法定领域办理案件6件,在“等”外领域已办理文物保护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覆盖面明显扩大;三是3个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案件,并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材料被市检察院采用8篇,省检察院转发4篇,最高检转发1篇。

19.针对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差距问题。一是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切实增强送法活动的实效性;二是联合县公安局建立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沟通协作机制,做到甄别及时、清理到位;三是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依法依规全面平等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20.针对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有短板问题。一是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汇报,3名驻村第一书记汇报了驻村工作情况。院党组成员先后6次到帮扶村开展走访慰问;三是按时轮换、选派优秀检察干警担任驻村工作队员。

21.针对监检衔接机制不畅通问题。一是建立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严肃相关工作纪律;二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问题线索移送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案;三是明确检务督察部门承担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职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如实报送;四是组织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排查工作,做到应移尽移。

三、管党治党不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方面整改情况

2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工作季度讲评的重要内容,及时研判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和关键节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三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规定,定期召开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23.针对干警纪律作风抓而不实问题。一是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4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2次,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条例》修订部分进行解读;二是修改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加强干警监督管理;三是不定期开展各项督察,发出督察通报5期,并做到问题认真整改,逐项销号;四是加强对干警纪律作风问题的督导检查,对相关违规人员给予了批评教育处理。

24.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打折扣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提醒全体干警遵规守纪,开展警示教育5次;二是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有关典型案事例通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将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开展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督促各部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25.针对内外监督合力未形成问题。一是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增强了内外监督合力;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培训,增强检务督察人员的监督执纪工作能力;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党内监督职责,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四是制定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教育干警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26.针对财务风险意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典型案事例;二是研究制定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对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三是逐项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建立机制规范财务报销流程。

27.针对司法救助有偏差问题。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学习相关规定,准确核实申请人家庭贫困情况,回访被救助人,及时了解救助成效;二是组织干警学习一体化履职办案工作指引,引导办案干警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时及时移交,同时加强同县法院执行局的线索对接,切实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三是落实与县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拓展司法救助的渠道。

28.针对执行听证会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检察听证工作;三是召开听证会9次,研究案件21件,每次听证会均落实听证员3至7人参加的规定。对听证员实行动态管理,补聘了一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听证员队伍。

29.针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主动问题。一是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件,个人信息保护案件1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7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件2件,安全生产领域案件1件,文物保护案件1件,撰写的经验材料被市院转发7篇,省院转发4篇,最高检转发1篇,案件质量有了质的提升;二是积极参与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涉农民工欠薪支持起诉案件5件,涉农民工工资22.22万元;三是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已有11起案件涉挽回经济损失783.2335万元。

四、组织建设抓得不紧,推进素质强警还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30.针对检委会例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检察全局性重大工作事项应议尽议。召开检委会21次,其中,研究案件13次,集体学习8次,研究事项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00%;二是相关案件、事项按照程序提交检委会审议,提升检委会的议事决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规则要求,做好把关审查,确保上会事项精准,制度落实到位。

3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题培训1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或者主持会议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制定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通过制度形式确定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等;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要求,全部 “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部门提出申请后,经党组研究表决。

32.针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专题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督办清单,定期督办提醒;三是规范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向市检察院报告5次、向县委报告4次、向县委政法委报告4次,其中书面报告13次,占比为100%。

33.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乏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将检务督察职能由机关党委调整到政治部;二是对照相关规定,落实机关党委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三是及时向市院汇报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关于检务督察职能调整的整改情况。

34.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力度,制定印发党建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要点,确保党组统一领导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到位;二是党组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三是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充实党建工作力量;四是用好党建平台,对微信公众号党建信息进行规范分类、归口管理。先后编发机关党建信息13条。

35.针对组织生活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对照兰考标准, 7月17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研究制定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干警的思想动向;三是组织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四是加强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及时核算退休人员应缴党费数额,做到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36.针对检察官办案组织配备不合理问题。一是3名符合遴选条件的检察官助理正积极备考,为员额检察官遴选做好准备。二是招录了4名检察官助理,动员3名同志转任检察官助理,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三是3名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已完成,进一步完善了检察官办案组织配备比例。

37.针对干部培训存在“等靠”思想问题。一是制定政治轮训工作计划,涵盖检察业务知识,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增强政治轮训工作的实效性;二是8月4日至8月21日,依托大别山干部学院分3期开展政治轮训;三是大力开展自主培训,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理论微宣讲等形式开展汝检夜校集中授课4期,专家讲座2期,相关业务培训3期。

38.针对英模培育发现机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开设官微英模专栏,先后刊发4期政法系统英模事迹;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韩旭辉同志、潘非琼同志等政法英模事迹;三是建立完善英模培育机制,组织“一干警一专长”申报,开展新入职干警帮带活动,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助推整改常态长效,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6--8048379;邮政编码:463300(信封请注明:对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rnxjcyzzb@163.com。

中共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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