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6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致力于以法治之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以“清源、添绿、普法”三项行动为抓手,统筹开展巡河清源、义务植树、法治宣传等活动,将检察职能融入生态保护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巡河清源,守护生态保护“生命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河长办、县公安局沟通协调,推动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更加深入有效开展河湖生态保护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与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联合巡河,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先后成功办理了一批河湖环境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连续多年荣获“确山县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
植此青绿,播撒生态保护“希望种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大局,坚决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践行者、守护者。3月21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国有确山县乐山林场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开展了以“巡林护绿”为主题的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厚植生态底色。植树现场,干警们挥锹铲土、挖坑运苗、栽植新绿、培土浇水,合力种下苗木共计500余棵,为基地注入了新的绿色活力,以实际行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理念。
法润心田,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墙”
“哪些行为可能涉嫌破坏生态环境?发现线索如何向检察机关反映?”4月21日,在三里河街道、普会寺乡,检察干警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开展“案例+法条”沉浸式生态保护法治宣讲,结合《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非法采砂、污染水源、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例,警示大家“生态红线不可越”。向群众讲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引导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等渠道反映线索。此次活动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绿水青山是地球最美的着色。下一步工作中,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法治力量守护确山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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