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腾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2012年出台以来,始终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深刻认识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提升履职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指引。通过系统学习,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实际,我从思想觉悟、作风改进、实践路径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一、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镜,筑牢政治忠诚与责任担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是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其本质是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务实担当的政治品格。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职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政治立场需更坚定。公益诉讼的开展必须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根本遵循。例如,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决策部署,摒弃“重数量轻质量”的功利心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责任意识需更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而公益诉讼工作同样需要杜绝资源浪费。例如,在调查取证中,需科学规划路线、合理调配人员,避免重复劳动和无效投入,将有限的人力物力集中于关键环节。群众观念需更深化。公益诉讼的最终目标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曾参与某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案,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村民意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只有深入基层、倾听民声,才能真正实现公益诉讼的价值。二、以作风建设为基,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结合实践,我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改进工作作风,破除形式主义。过去部分案件的办理存在“坐等线索”“依赖书面材料”的现象,导致问题发现滞后。如今,公益诉讼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巡查,重点摸排污染企业、违规占用耕地等线索。简化程序冗余,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耗时长的问题,我们探索“线索评估—快速立案—联动整改”模式。近期在办理的某伪劣产品公益诉讼案件中,我们联合农业农村监管部门同步开展调查,及时阻截了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三、以廉洁自律为本,坚守检察职业操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廉洁从政”提出明确要求,而公益诉讼涉及大量行政执法监督,更需警惕权力寻租风险。我的体会是:划清公私界限。严格依照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签署承诺书,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明确案件线索受理、调查取证、提出建议等环节的审批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定期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尺,更是公益诉讼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我将继续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镜鉴,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守护公共利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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