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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来源:平舆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3-28

3月26日至3月28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桂东作开班讲话和总结讲话。

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进行,与会同志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认识、畅谈感悟。

会议指出,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组示范带头学,发挥 “头雁效应”。党组成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支部要组织全员学,确保每一位检察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化警示教育。全面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日常工作中的小事小节入手,深化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让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作风;对于查摆出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立查立改。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确保整治实效,以整改的实际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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