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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舆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12-09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310日至4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并于6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集中整改期间,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1次民主生活会、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以巡促治长效机制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检察长扛牢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三是加强整改督促,确保整改落实落细,定期督察各部门整改情况,持续加压。

2针对巡察反馈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学习、政治轮训等形式开展学习;二是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全面如实记录每名党组成员的意见,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决策过程,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党组研究决定,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18次,研究三重一大9

3、针对审计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督察、内部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并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避免问题重复出现。二是从6月起更加严格规范了单位购买商品(服务)的验收入库流程,须至少两名经手人签字验收并盖部门章后方可进入票据审核报销环节,对于支出缺少验收程序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整体要求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问题。一是扎实开展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行检查,查找学习空白点和遗漏点,对领导班子学习情况定期提醒、督促,集中整改期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8;二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召开院务会、检察夜校、部门会议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通过官微、官网设立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等专栏,共发布宣传稿件27,浓厚学习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通过检察夜校、院务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组织研讨交流,深化学习成果,集中整改期间2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当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班子成员作研讨发言6人次,中层正副职做研讨发言8人次

2.针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在全院开展肃清流毒排查工作,对宣传版面、官方网站、微信及储存介质进行梳理排查,切实清除政治流毒、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自主开展政治轮训活动,向政法委报告关于开展政治轮训的报告,邀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教研室主任谷多多来院进行授课;组织68名干警参加2024年平舆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进行学习;三是对3名先后获得表彰的同志撰写宣传文稿,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脑客户端进行宣传。

3.针对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部门主任的把关审核责任及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办理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对案件侦查活动合法性的审查,每案由分管领导亲自把关,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对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侦查机关漏捕漏诉情况,督促侦查机关进行处理,由专人负责跟进监督漏捕漏诉案件的诉讼情况,并及时进行案卡填录,确保不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

4.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认真研究、思考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破解发展难题,避免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两张皮现象,避免脱离职能和机械执法两种错误倾向。二是加强关于数字检察刑事裁判涉财部分监督,个案办理,立案监督,数字赋能,提升刑事裁判涉财部分执行监督能力;三是对于有疑问的案件,及时召开公开听证,邀请专业人士参加,使案件公开透明办理,进一步打消案件当事人的疑虑。今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案件59件,较去年大幅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11%四是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严格按照流程办案,开展案件流程自查互评工作。首先由承办检察官自查,其次由部门员额检察官互查,然后由部门主任进行评查,最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由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监测办案过程的每一个步骤,及时发现问题,通过提醒、发出监控通知书等方法进行监督,通过管理来促进规范办案。

三、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纪律作风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力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压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是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例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75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以案为鉴,做好一案一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和警示教育会精神,以有效监督推动扎实整改,提高监督实效。

2.针对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建章立制,构建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将检务督察与业务管理整合。制定《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办法》,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二是成立机关纪委,选举了三名同志任机关纪委委员,明确1名同志为检务督察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三是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对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不定期开展督察,下发会风会纪通报4,跟踪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加强离职前教育,与退休和离职人员进行谈话。今年以来与2名同志进行谈话,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从业提醒,在全院开展违规经商情况排查,委托相关部门,填写自查报告121份,运用大数据核查3

3.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一是明确诉讼档案归档要求,每月下发档案归档提醒,通报归档情况,督促员额检察官按时归档,今年累计归档卷宗数1000余册;二是做实调研工作。目前,院领导班子成员已经发表3篇调研文章,带动干警发表2篇,另有其他班子成员完成2篇,准备进行发表;三是严格执行《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及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全院填报51件,其中院领导21件,确保应录尽录,信息填报准确无误;四是做好收发文登记,将收发的文件统一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导阅后签字制度。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对《平舆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公务接待部分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对用餐标准、陪餐人数进行严格限制,不得超规格接待或同城接待;二是对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及时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不得积攒报销,避免出现上年度公务接待开支使用下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的问题。

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商品采购严格依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对其中涉及平台强制结算的目录中商品,一律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统一由办公室通过驻马店市政府电子商城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并完善验收手续;二是财务部门加大对于票据的审核力度,严格审核,对发票抬头和清单填写不完整的不予报销结算。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一是调整班子成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调整后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48.8岁,进一步优化了班子整体学历和年龄结构;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需要党组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财务部门加大对于大额资金支出的审核力度,对于非日常性的1万元以上开支未经党组研究实施的,开支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抓培训促提升。组织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参加新进人员培训5,组织干警参加专门业务培训43期,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与储备。二是完成中层正副职人员配备工作。调整中层正副职人员,进一步使用11名优秀年轻中层干部。配备4名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三是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要求,调整3名同志职务,消除员额检察官担任非业务部门负责人情形。

3.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乏力问题。一是党组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进行支部学习5、检察夜校6、主题党日活动6;二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会活动,严格要求纪律,做好记录;三是梳理党员系统,申报补录1名党员信息

下一步,中共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65394102;邮政信箱:河南省平舆县古槐街道东皇大道159,邮政编码:463400(信封请注明:对中共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pyxjcyzzc@163.com。  

                                                                                     中共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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