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本应相互关照、和睦相处。然而,现实中因生活琐事产生的摩擦却时有发生,小矛盾若处理不当,甚至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21日,某村王某某与张某某因房屋边界纠纷发生争吵,当晚王某某之子王某酒后上门理论,二人发生争执,王某用拳头击打张某某身体,造成张某某受伤,经法医鉴定,张某某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履职过程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王某和张某某此次争执发生的背后,是两家人多年积累的邻里积怨。此前,两家人曾存在土地纠纷,虽然已有民事判决,但双方均未服判息诉,矛盾的根源始终未能得到真正解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开始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一方面,向王某阐明法律后果,告知其“积极赔偿、争取谅解”可依法获得从宽处理;另一方面,耐心听取张某某的诉求,引导他以理性的态度看待此事,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最终,王某与张某某达成和解,张某某自愿出具谅解书。为了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开、公正、透明,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方充分发表意见,经过深入讨论和评议,最终依法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方法论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检察履职不仅要评判是非,更要探寻矛盾的根源,善用“法理情”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心安”的效果。下一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真正做到消弭纷争、案结事宁的效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检察力量。
驻马店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豫ICP备16025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