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跑腿”遇上“洗钱”
每一单“轻松钱”都是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
被告人王某在兼职群内浏览到一条“帮取快递、给予高额佣金”的广告,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王某根据上线的指令,从某指定快递柜内取出装有3万元现金的纸箱,按照指示放置在某网约车后备箱,看似简单的取放动作,却让王某在不知不觉中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经查,王某的上线主要是通过网约车司机跨城运送、快递站点中转等方式转移诈骗资金,且已形成“专人银行取现-专人快递柜中转-网约车跨城运输”的犯罪链条。近日,泌阳县检察院以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今天,检察官为您揭开新型诈骗套路!
【新型犯罪手段】
1.线上获取诈骗资金:上游诈骗分子通过虚假投资、网络借贷等手段实施诈骗,获取大量诈骗资金,需对该资金洗白分流;
2.诈骗资金分流模式:采取“分散提取-集中转移-多重中转”方式;
3.线下取现:取现人员一般伪装成普通务工者,利用网约车、快递柜等合法平台掩盖非法资金流动,从而“洗白”诈骗资金。
检察官提醒!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犯罪既遂之后对赃款(物)的处置行为,本质上是将犯罪所得赃款(物)“洗白”。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也层出不穷,我们要时刻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因贪图小利将自己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给他人,更不能帮助他人取现,否则一不小心将触犯法律红线。每一笔赃款的转移,都可能让诈骗分子逍遥法外;每一次伸手的“帮忙”,都在助长犯罪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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