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日前,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泌阳县颐康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检察干警结合“十一号检察建议”,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向在场的老年人宣讲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基于近年来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多发、频发的现实背景,以及向民政部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让老年人意识到在养老机构内,哪些行为是在侵犯自己的人身权益以及在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一是向民政部门投诉、二是寻求法律援助、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提醒老年人警惕新型骗局。为切实防范养老机构在安全监管、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宣讲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还向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养老机构的各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走访查看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环境、消防设施配备和活动室等重要点位监控设施情况,确保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
养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和民生根本,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主动立足老年人群体的现实需求,持续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强化与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驻马店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豫ICP备16025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