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市普通犯罪检察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8月14日上午,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对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耿某某等9名被告人污染环境案开展“观摩庭审+评议”活动。驻马店市两级检察机关30余名干警及汝南县公安局、环境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到庭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庭审讯问;在举证环节,根据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等,从客观到主观,利用多媒体对在案证据进行分组出示,整个过程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量刑建议、法庭教育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针对多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围绕争议焦点,精准回应、直击重点,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观摩结束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琪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观摩评议会,全体参与庭审观摩的检察干警对本次观摩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公诉人分享了自己从检以来的办案体会和出庭心得,与会人员从庭前准备、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辩论、临场应变等各个维度进行逐点逐项点评,并提出优化建议。
庭审观摩评议既是对公诉人能力的检验,也是观摩人员对自身问题的检视。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环境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一同参加观摩庭审,有助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确保以高质量司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