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网站,今天是: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2024年驻马店市检察院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发布者:办公室 来源:驻马店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7-23 浏览次数:36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将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作为提升人民群众执法司法满意度的重要方式。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立足职能,公布10项爱民服务承诺事项。

01  “检察护企”,助力民营企业更安心、更放心、更有信心

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依法惩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及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犯罪;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监督;持续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加强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结果诉讼监督,推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过罚不当”等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安商惠企”公益诉讼监督,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02 “检护民生”,以法律监督 防止法律“打白条”

组织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监督;高质效办理一批不当终本、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监督案件;注重发现、及时移送一批被执行人拒执犯罪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线索。

03 深化生态环境检察,保障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依法惩治各类污染环境犯罪,挂牌督办一批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深化环境公益诉讼,完善“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健全跨区划协作机制,以常态化协作破解流域治理难题。

04 加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推动从源头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

依法办理乡村振兴、医疗、教育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强化案件审查把关,对上述案件建立台账,动态跟进案件进度,加强对下指导,确保办案程序衔接顺畅、办案工作优质高效。

05 抓实“办案 +救助”,让妇女儿童维权走上“快车道”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对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控告申诉案件,强化甄别审查,依法及时导入检察监督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及时提供救助帮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和期待。

06 认真办好欺凌犯罪案件,让校园天空更晴朗

坚持防治并重,依法惩治校园欺凌犯罪,强化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建立校园欺凌案件备案制度,开展校园欺凌犯罪专项调研,加强动态研判,推动综合治理。在开学季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防欺凌”专题法治宣讲。

07 探索司法拥军新模式,让军人军属“后顾无忧”

健全完善“检察蓝+橄榄绿”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深入开展“送法助征兵”“送法进军营”活动;用好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推动做优涉军检察试点,为涉军案件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08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给民生安全“上保险”

针对群众关注的电力、燃气、加油站、危化品、电动车、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住房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09 实质性化解工伤保险领域行政争议,让劳动保险“真保险”

针对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工伤认定争议多发、矛盾突出的问题,开展工伤保险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优先办理、重点办理涉工伤保险认定检察监督案件。结合办案分析工伤保险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解决问题;推动实质性化解工伤保险领域行政争议,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0 严惩司法不公问题,给司法公正“加把锁”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开展查办审判、执行违法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顶部 打印 关闭
上一条:省院调研组到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开展督导调研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驻马店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 豫ICP备16025001号-2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