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市检察院采取三会合一的形式,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总结通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下称“三个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对“三个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清朝出席会议并讲话,检委会专职委员聂旭光主持会议。
“各部门立足实际进行了认真思考和积极谋划,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措施,但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重点不突出等问题……”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院成立工作专班,审议通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并有序开展,确保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
“从五月份开始,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集中检查阶段,要进一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虹,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冬松结合“三个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和各责任部门汇报情况,分别对”三个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点评;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琪对1-5月业务数据情况进行通报。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郑清朝强调,“三个专项”行动的开展是检察机关着眼于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效作出的工作安排,是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有效路径。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以担当尽责。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责任。各配合部门在完成好自身责任任务的同时,主动对接牵头部门,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共创“1+1>2”的成效。要善于谋划、积极统筹,用行动说话。准确把握“护”的重点、“实”的落地、“治”的长效,进一步细化实化机制措施,狠抓落实执行。把“三个专项”与省院系列监督工作、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实事、考评工作要求等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相互促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总体提升。要务实重干、力求质效,凭实绩交账。效果是检验行动落实的标准,要树典型,通过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人心;要立口碑,将好的工作经验总结出来、推广出去,为高质效办案、高水平履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见长效,注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专项行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找出一批管用、好用的协作方法,为检察工作长期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市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处级干部,市院机关全体干警在市院主会场参会,各基层院全体人员在各单位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