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段桂东
今年以来,平舆县检察院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握好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办案,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新篇章。
一、紧扣为民服务“着力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平舆县检察院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时代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化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信访接待便民化,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秉持着“既要化解矛盾,又要传递法律的善意和人性的温暖”的理念,逐步完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事项“一站式”化解的多元解决纠纷工作体系。打造集案件受理、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信访群众提供实体、网上、热线12309服务模式,形成“大控申”格局。今年以来,通过信、访、电等不同渠道接收的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案进展答复。坚持常态化开展接访处置,每日有值班员额检察官直接参与接待、答疑、说理释法。遇有需要答疑释惑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第一时间到控申接待大厅,减少流转环节,提升办事效率,得到来访群众认可,送来感谢信。
(二)领导包案常态化,确保首办责任进一步压实。始终坚持将检察长接访工作机制贯穿到化解信访矛盾工作中,今年以来,院领导接待群众信访35件43人,其中带案下访5件5人。通过将案件“分包到人,责任到人”,坚持“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由院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邀请律师以及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等多元化解矛盾途径。
(三)公开听证透明化,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的同时,积极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把矛盾化解工作的重心和关口前移到首次来访办理环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多维度开展释法说理,促成息诉罢访。今年以来,对信访案件公开听证9件,均实现当场息诉罢访。其中,在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召开听证时,通过采取“检察长接访+简易听证”的方式,检察长主持,上门召开听证会,确保每一人将诉求表达清楚,真正实现了倾听群众诉求零距离。工作做法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转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紧扣为民司法“出发点”,倾力相助扶危济困
平舆县检察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传递司法温度,切实履行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等检察职责,对弱势群体实现精准救助、有效保护。
(一)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构建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群体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6件27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8.55万元。同时,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关心被救助对象后续生活,帮助解决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延续检察温情。
(二)持续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窗口,设立“绿色通道”,努力发挥检察机关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近年来,以支持起诉方式,共帮助32名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达70万余元。同时,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与人社部门、公安机关建立“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帮助11名农民工讨回23万元“血汗钱”。
(三)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在中小学悬挂热线电话与法治副校长电话公示牌。建立健全校园普法长效机制,通过现场授课、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多轮次的法治辅导。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宣传进乡村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紧扣服务大局“中心点”,全力营造法治环境
平舆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能动履职,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诉前引导过滤作用,构建“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元化办案模式,与公安机关、人民调解机构等有关部门共同形成法治合力,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宽严相济,助力基层综合治理。努力在检察办案中体现刑法的谦抑性,有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善治。通过办案实践,形成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司法社工进行考察。对符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参与社会化服务,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决定是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如办理的在校学生林某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顺利考上某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向检察院送来感谢信,感谢检察机关挽救了他。
(三)智慧监督,助力监管提质增效。坚持以“数字检察”强检利民,依托非羁押诉讼法律监管模块,对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从刑事侦查到判后执行及社区矫正全流程监督、全链条管理。既保障了被监管对象的合法权利,又节约了司法办案成本。对于被监管对象规范接受监管、早日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