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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征文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助力保护确山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发布者:宣传处 来源:驻马店检察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102

确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鸿飞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彪炳史册的历史性盛会。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更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红色文化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及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革命精神、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保护红色资源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与使命,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领域。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确山县是著名的红色圣地、革命老区,有着深厚的革命传统文化底蕴。被誉为“小延安”的竹沟镇,是党在河南省的第一个党的支部诞生地。确山县院将立足区域红色资源优势,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在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中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

二是多方联动,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机关支持,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借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专家等,形成保护红色资源的广泛共识,服务确山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大局。

三是主动出击,全面摸底排查。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数量较多、分布广泛、内容丰富的红色资源给确山这片土地留下了丰富厚重的革命精神和革命道德传统。要积极主动作为,与党史研究室、文旅局等单位联合对确山县红色资源用心寻访、全面摸底,为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加强领导,加大办案力度。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组建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门办案团队,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加大保护英烈设施、维护英烈名誉权等领域办案力度,同时积极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力量辅助办案,实现检察机关内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五是加强协作,发挥工作合力。与县史志办、文广新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形成保护利用确山红色资源工作合力。

六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积极延伸社会治理效能,及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探索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包括红色资源名录管理及分级分类保护制度、红色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共同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伟大的革命实践中留下的历史遗存和精神印记,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彰显着党的优良传统和崇高价值追求,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下一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大力弘扬革命文化,让红色基因和精神血脉代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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