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网站,今天是: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这场调研中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履职提出了新要求
发布者:办公室 来源:驻马店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63

这场调研中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履职提出了新要求

 

近日,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副局长闫晋东一行到驻马店市就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调研。

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参加调研座谈会,并全面总结汇报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与会的4名人民监督员对驻马店市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们各自结合履职情况、参加市检察院同堂培训情况,以及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发言交流,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

韩祖和(人民监督员 驻马店市文联)

近年来,驻马店市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把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融入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建设和社会治理全局,确保全市大局稳定。

建议:一是要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选聘、培训、考评机制,提升其监督思想、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使人民监督员制度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二是要创新载体平台,树立互联网思维,创作一批彰显人民监督员制度成效和法治文化建设成就题材的文艺作品和网络作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伟(人民监督员、驻马店市天中公证处)

2017年至今,我已担任人民监督员六年有余,多次参与检察机关的案件评议和形式丰富的检务公开活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执法办案的抽选、确认和通知规范高效,承办检察干警具有极强的专业素质和为民情怀,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的力度和司法温度。

建议:一是要在综合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构建人民监督员工作保障长效机制;二是要增加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评查的频次,切实通过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李艳萍(人民监督员、驻马店市职业技术学院)

人民监督员,底色是人民性,核心是监督性。人民监督员要时刻不忘人民初心,处处代表人民利益,用足用好监督权。去年我参加了几起检察机关组织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监督,通过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同时强化监护人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建议: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联合为人民监督员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不断提升其监督能力,促进人民监督员严格、客观、公正、规范地行使监督权。

栗钦(人民监督员、河南成盛律师事务所)

人民监督员为检察机关、当事人提供了第三方视角,作为检察系统之外的“镜子”,成为检察机关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新途径。履职一年多以来,我参与了民事案件再审监督听证、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听证等多项活动,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真诚态度,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听证流程,充分保障各方听证参与人的权利,严格恪守法律底线,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议:要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区别于普通社会监督,突出重点领域,制定统一的人民监督员监督管理规范, 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

下一步,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将协同司法行政部门持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刚性”,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顶部 打印 关闭
上一条:“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 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一条: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将社会心理服务常态化引入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

驻马店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 豫ICP备16025001号-2 豫公网安备 41170002000007号